组合优于继承,多用组合少用继承

发布时间:2026/5/21 0:08:06

组合优于继承,多用组合少用继承 为什么不推荐使用继承?继承是面向对象的四大特性之一,用来表示类之间的is-a关系,可以解决代码复用的问题。虽然继承有诸多作用,但继承层次过深、过复杂,也会影响到代码的可维护性。所以,对于是否应该在项目中使用继承,网上有很多争议。很多人觉得继承是一种反模式,应该尽量少用,甚至不用。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议?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解释一下。假设我们要设计一个关于鸟的类。我们将“鸟类”这样一个抽象的事物概念,定义为一个抽象类AbstractBird。所有更细分的鸟,比如麻雀、鸽子、乌鸦等,都继承这个抽象类。我们知道,大部分鸟都会飞,那我们可不可以在AbstractBird抽象类中,定义一个fly()方法呢?答案是否定的。尽管大部分鸟都会飞,但也有特例,比如鸵鸟就不会飞。鸵鸟继承具有fly()方法的父类,那鸵鸟就具有“飞”这样的行为,这显然不符合我们对现实世界中事物的认识。当然,你可能会说,我在鸵鸟这个子类中重写(override)fly()方法,让它抛出UnSupportedMethodException异常不就可以了吗?具体的代码实现如下所示:public class AbstractBird { //...省略其他属性和方法... public void fly() { //... } } public class Ostrich extends AbstractBird { //鸵鸟 //...省略其他属性和方法... public void fly() { throw new UnSupportedMethodException("I can't fly.'"); } }这种设计思路虽然可以解决问题,但不够优美。因为除了鸵鸟之外,不会飞的鸟还有很多,比如企鹅。对于这些不会飞的鸟来说,我们都需要重写fly()方法,抛出异常。这样的设计,一方面,徒增了编码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也违背了我们之后要讲的最小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也叫最少知识原则或者迪米特法则),暴露不该暴露的接口给外部,增加了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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