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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为半年报中的第二个“重大未决诉讼”(中)

关于华为半年报中的第二个“重大未决诉讼”(中) 》〉承接上文在继续今天的稿件之前首先必须澄清一件事美国司法部对华为的起诉书里说“约2004年7月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的一场贸易展上一名华为员工“个人3”大陪审团已知其身份在展会当日结束后深夜被发现身处一家科技公司“公司3”大陪审团已知其身份展台正在拆卸网络设备外壳并拍摄内部电路照片。”也就是昨天的第三个案例中提到的是有明显的细节捏造的。我再次核实了相关报道美国媒体报道此事时明确提到了两个细节第一个是时间问题。朱一斌即起诉书里的“个人3”是在当天展会刚结束观众散场不久做了拍照动作的当年有媒体的报道明确提到的是“傍晚时分summer evening”这时候展馆里虽然可能没有多少人但仍然是白天仍然有不少人在的因为英语中表述summer evening就是强调夏季七八月间的那种“天色将暗未暗”、六到八点时间段。但到了2026年美国政府在起诉书里却刻意说是“深夜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这显然带着明显的恶意夸大甚至捏造的成分了。真的建议华为的律师在9月开庭时一定要在这个细节上质问美国司法部为何如此表述。毕竟刚闭馆还有人的时候拍点东西和大半夜里去拍设备听起来的感受就完全不一样。其次就是朱一斌当时就跟会议管理方解释了他是第一次去美国根本不知道这个展会不允许拍照的规定。我完全认同朱一斌的话。2000年代国内各种展会就算写着严禁拍照其实大家也还是照拍不误即便国际厂商设置的封闭展区也不例外哪有什么太严格的禁制2009年北京通信展甚至大领导要来明确清场还不照样赖着没走就没走跟着大领导遛弯甚至把老板的陪领导的场景拍下来了么。照片为证这是我手上这张2009年老板给领导讲解的照片首次展示。第四个案例和昆泰科技做个案例涉及到的公司4是昆泰科技Quintel Technology这起案件最早昆泰是在2015年起诉华为的。文章中涉及到的“工程师2”名叫马正祥在2009年的时候是华为美国子公司FutureWei的射频技术首席工程师。起诉书原文的中文翻译内容如下约2009年华为和未来伟策划窃取与提供蜂窝电话和数据服务的天线相关的技术。该技术由一家在加利福尼亚北区和纽约西区运营的科技公司“公司4”大陪审团已知其身份开发。约2009年9月未来伟与公司4签订保密协议“NDA”禁止未来伟将公司4提供的保密信息用于自身利益或对公司4造成竞争不利。约2009年9月21日公司4向华为和未来伟展示了其专有技术该技术可改善蜂窝电话与提供蜂窝服务天线之间的接收是公司4的商业秘密。每张幻灯片均标注“商业机密”。此后在回应未来伟工程师“工程师2”提问时公司4提供了有关该技术的额外信息。尽管对外表示对与公司4潜在合作热情高涨华为和未来伟秘密致力于窃取根据NDA提供的公司4技术。约2009年9月21日即公司4向华为和未来伟演示的当天一名华为员工给未来伟的工程师2发送电子邮件表示对公司4演示的技术感兴趣。约2009年10月23日和26日工程师2给同事写了两封邮件表示对公司4技术非常感兴趣并对如何实施该技术有一些想法。约2009年10月30日未来伟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临时专利申请该申请大量使用并依赖公司4的知识产权。约2009年至2016年间华为从销售含有窃取公司4知识产权的产品中获得约2200万美元收入。这个案子涉及的美国专利其实就只有一个。专利名称是“无线蜂窝网络中用户特定天线下倾的系统和方法System and Method for User Specific Antenna Down Tilt in Wireless Cellular Networks”。而且昆泰科技公司也没有说这个专利就是昆泰科技的只是起诉要求说将自己公司的CTO列为该专利的共同发明人。这当中的意思很直白昆泰科技公司的CTO和你们华为的技术大拿做过技术沟通和讨论后来你申请这个专利了里面是有我的想法的所以得有我一份。客观事实和结论是昆泰科技和华为在2020年3月就达成了和解而且昆泰科技在那之后也放弃了让公司CTO成为共同发明人的诉求。也就是说这个专利2020年3月之后是经过美国专利局和美国法院双重确认的、完完全全属于华为美国子公司FutureWei的。结果美国政府这次起诉又信口雌黄、混淆视听硬说华为从昆泰科技窃取的专利然后含有这个专利的产品获利了2200万美元。按照电影里的台词华为的律师应该怼美国司法部告诉他“熟归熟你这样乱说话我一样可以告你诽谤”至于当初昆泰科技的要求是否合理或许要看美国的行业情况但至少在中国是要看专利申请是谁写的、谁递的其他都是白扯。或许有人会说我不懂专利的发明和归属问题但我可以明确地说我自己就拥有两项创新技术发明专利有专利证书的并且是第一发明人还有四无项普通专利也就是外观专利正在国家专利局审核中。专利是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专利的可用性以及真实创造的价值。美国政府一开口就是2200万美元但专利是华为的多少钱不都理所应当属于华为么。再补充一个信息马正祥是斯坦福的物理学硕士和博士毕业后在贝尔实验室工作2008年加入FutureWei。他现在还在FutureWei工作16年来他在为FutureWei公司创造了26项美国专利在华为公司名下也有8项美国专利。此外他在进入FutureWei工作之前已经是有22项专利在身的技术大拿了。一个斯坦福的博士在一家公司有34项专利有56项发明专利在身然后偏偏有一项专利要去窃取别人的这符合逻辑吗反正我是不信的。再补充一个细节2009年昆泰科技的员工数只有10几个人是个典型的技术初创公司。2015年华为已经是全球电信行业的巨头之一了小公司起诉大公司往往没什么成本但或许获益颇丰的。如果有一天我信口开河说美国某个公司窃取了我的专利创造了10个亿的专利不知道美国政府是否会认同。第五个案例和T-Mobile这个案例中的公司5是美国运营商T-Mobile US。T-Mobile大体是这样来的德国电信2000年收购两家美国的电信运营商而后将其合并成了T-Mobile USA又过了一些年到2013年的时候又用T-Mobile USA合并了第三家运营商就更名为现在的名字T-Mobile US到2020年的时候T-Mobile US又并购了Sprint这是美国的一个大运营商了但和本文关系不大不说了。也就是说起诉书里说的这个公司5在事件发生的时候前半段还叫T-Mobile USA2013年4月底之后叫T-Mobile US了简单来说行业里约定俗成称其为T-Mobile但起诉的时候还是用的T-Mobile USA的名义。这里的工程师3具体是谁我也没有查到媒体的报道是FrankWang中文名也只有译音Wangyu。起诉书原文的中文翻译内容如下约2012年和2013年华为、华为终端及华为设备美国策划窃取一家总部位于华盛顿西区的美国无线网络运营商“公司5”大陪审团已知其身份的机器人技术。2012年5月华为设备美国请求公司5将其专有手机测试机器人系统出售或许可给华为设备美国公司5拒绝。此后华为和华为终端开始开发自己的手机测试机器人系统并指示华为设备美国员工提供有关公司5技术的详细信息以支持该开发。约2012年8月起华为设备美国与公司5签订系列保密协议允许选定华为设备美国员工进入公司5机器人实验室。华为、华为终端及华为设备美国员工滥用此受限访问权限以窃取公司5技术。2012年11月6日邮件中一名华为工程师指示一名华为设备美国员工“此邮件仅是善意提醒我们需要的信息以构建我们自己的机器人系统并请反馈附件中所需信息……”邮件附件要求提供机器人硬件组件和软件系统的技术规格信息。华为设备美国员工回复“[华为设备美国工程师]已进入[公司5]机器人实验室……他们了解[公司5]机器人工作原理和系统信息。我请他们详细记录信息然后发送给[华为和华为终端]。”约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间为回应华为和华为终端的技术问题华为设备美国员工向华为和华为终端发送了多张从公司5安全实验室内拍摄的机器人及其软件界面系统照片违反保密协议。约2013年1月华为设备美国建议华为和华为终端派遣自己的工程师到公司5位于华盛顿州西雅图的实验室“您将在知识和经验上收获颇丰。”约2013年3月至4月间华为和华为终端继续开发自己的机器人同时指示华为设备美国员工提供更多关于公司5机器人的信息。约2013年5月华为派遣一名从事机器人项目的工程师“工程师3”大陪审团已知其身份到美国。工程师3写信给华为设备美国描述其行程为“前往[公司5]实验室侦察并获取测量数据。”约2013年5月13日至14日获准进入公司5实验室的华为设备美国员工不当使用其门禁卡让工程师3进入。进入后工程师3拍摄并收集了机器人技术信息直至公司5人员发现违规并将其带出设施。工程师3随后将通过不当方式获取的照片和技术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华为、华为终端和华为设备美国人员。约2013年5月29日一名华为设备美国员工进入实验室秘密将一只机械臂放入笔记本电脑包并带出实验室。在机械臂归还公司5公司5已发现失窃之前工程师3测量了机械臂并将照片和测量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华为和华为终端工程师。约2013年8月13日华为设备美国发布“调查报告”该报告声称总结了内部调查公司5机器人实验室上述不当行为的发现。华为设备美国随后向公司5提供了一份报告副本。报告将工程师3和华为设备美国在2013年5月的行动虚假描述为“孤立事件”并将工程师3的行为定性为“一时失足”。此外一名华为设备美国员工虚假告知公司5“没有很多邮件”讨论公司5机器人而事实上华为、华为终端和华为设备美国之间有大量邮件往来华为和华为终端员工指示华为设备美国员工窃取公司5信息。约2014年5月19日华为致函公司5描述对工程师3和华为设备美国行为采取的纪律措施并声称华为不纵容这些行为尊重知识产权是华为的“核心原则”之一。公司5最终对华为、华为终端和华为设备美国提起民事诉讼。窃取公司5知识产权的企图旨在使华为终端在开发用于测试华为终端原型产品的自身机器人时节省研发成本。妨碍与公司5民事诉讼的努力如对相关邮件数量的虚假陈述旨在节省诉讼成本并避免监管和执法机构的审查。美国政府在这个起诉书里没有说的是2014年T-Mobile起诉华为后双方都没有在这个案件上过于纠结和拉扯。毕竟电信设备商和电信运营商不存在竞争关系是产业链的上下游关系、厂商和客户的关系没必要轻易结仇。所以这个案子就是按照流程走在2017年5月就结束了。刚开始的时候T-Mobile起诉喊价5亿美元够吓人的结果陪审团一边认定说华为的行为不构成“蓄意和恶意”T-Mobile也没有因此遭受损失但T-Mobile喊了那么高的价最后也就让华为赔480万美元得了不到T-Mobile要求的1%。又过了几个月华为和T-Mobile达成了和解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了“驳回诉讼的联合动议”意思就是T-Mobile跟法院说我不告了华为跟法院说我也不会上诉或者反诉两方跟法院说我俩和解了你驳回一下吧。而且这个案子当中涉及到的所谓“专有手机测试机器人系统”其实就是一个机器人手臂能够快速滑屏幕测试手机的响应速度的如果真的是多么重要的绝密技术T-Mobile也不会和华为签署保密协议允许华为美国设备公司的员工进实验室了。要知道T-Mobile是运营商并不生产手机也不不是设备商就跟中国乃至其他国家地区一样运营商的研发大多数本就是电信设备商或者手机厂商提供技术支持的。这就是当时陪审团认定说“T-Mobile也没有因此遭受损失”的缘故。就这么个案子到了美国政府这次起诉的时候如果单独看起诉书就好像变成多么不得了的大事。美国司法部给的理由是“民事和解并不一定能解决是否发生了联邦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也不能解决正义是否得到伸张的问题”。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很感慨希拉里从2009年到2013年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用私人邮箱收发公务邮件甚至包含美国大量绝密文件后作为她政敌的特朗普政府在2016年都说理由是没有证据表明她故意传送或不当处理机密信息只是认定说希拉里“极其粗心大意”就直接不起诉了。而到了这个当事双方早已握手言和的关于一个机械臂的小事情上美国政府却喊着正义的口号搞不依不饶的这套。是不是让人觉得特别荒唐未完待续》〉明天一定要写完了总是连载也不是办法但也不能写水文只能多努力了各位见谅关于作者雍忠玮前财经和科技媒体人重点关注ICT领域的创新技术发展。“ICT探索”已入驻以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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