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稳定币的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案例。

发布时间:2026/6/10 3:10:36

一个关于稳定币的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案例。 稳定币的法律定性以冯某某诈骗案为纲的比较分析一、基本案情与裁判要旨2022年被告人冯某某伙同他人通过植入木马程序获取被害人周某平计算机内信息发现其从事泰达币USDT交易后冒充其好友组建群聊以虚假交易为幌子骗取周某平花费 2,763,047元 购买的 438,206.00784个泰达币。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二十万元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编号2023-04-1-222-006。该案裁判要旨提炼出两个递进命题命题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它能够给当事人带来现实的经济利益应当认定其法律属性为财产。命题二虚拟货币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属性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以被害人取得虚拟货币支付的成本或对价来认定被害人遭受的损失进而确定虚拟货币的价值。本文将围绕这两个命题与国际规范展开比较分析。二、问题一稳定币是货币还是财产冯某某案的第一层判断——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与中国监管立场一脉相承。2021年央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202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将稳定币界定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相关业务为非法金融活动来源央行多部门会议2025年11月28日。因此在中国法下USDT等稳定币的定性路径是不是货币但是财产。这一路径在国际上存在有趣的对位。2024年9月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在 DAloia v. Persons Unknown 案中裁定USDT在英国法律下吸引财产权。它既不是一种诉讼中的财产chose in action也不是一种占有中的财产chose in possession而是一种独特的财产形式a distinct form of property不基于潜在的法律权利。来源EWHC, 12 September 2024, Farnhill J.英国判例的独特财产形式说与中国法院的财产属性说在结论上惊人一致——均将稳定币排除在法定货币之外但承认其为财产。差异在于推理路径英国法因循普通法财产分类体系为数字资产新设了一个第三类别中国法则直接以能够带来现实的经济利益这一实质标准切入回避了物债二分的体系争议。而在美国2025年7月生效的《GENIUS法案》则从监管端构建了另一套逻辑法案要求支付型稳定币以1:1比例与美元挂钩储备资产限于现金、短期美债等高流动性资产发行方须每月披露储备构成并通过联邦或州许可路径取得资质来源GENIUS Act, Pub. L., July 18, 2025。美国方案的本质是监管驯化——不争论稳定币是货币还是财产而是将其纳入银行体系进行审慎监管使其成为受规制的数字美元延伸。比较小结中国选择财产但不货币的二元划分英国创设第三种财产类别以容纳数字资产美国则绕过概念争论直接以牌照和储备制度赋予合规稳定币准货币功能。三、问题二私人间偶发交易是否受法律保护冯某某案的第二层命题——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暗含了一个重要立场稳定币作为财产在刑法层面受到保护。该案将被害人取得虚拟货币支付的成本认定为损失数额表明法院并不因交易标的为虚拟货币而否定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换言之私人持有稳定币本身并不违法针对该财产的诈骗、盗窃仍构成犯罪。但这里存在一个关键张力刑法保护财产是否意味着民法保护交易答案是否定的。福州长乐区法院2024年的文某诉陈某投资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以人民币出资投资USDT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和保护的范畴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来源福州市长乐区法院2024年10月。这一刑民分离的处理模式——刑法上承认财产属性以打击侵财犯罪民法上否认交易效力以贯彻监管政策——构成了中国当前独特的司法立场。与国际比较英国 DAloia 案在财产承认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对USDT适用追踪tracing原则使诈骗受害人能够追索通过多钱包流转的数字资产。这意味着英国法不仅承认财产的静态属性还赋予其动态的追及效力。FATF 2026年报告则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私人间点对点转账的风险报告援引Chainalysis数据2025年稳定币占非法虚拟资产交易量的84%涉及金额达1540亿美元并指出非托管钱包间的转账可以完全绕过反洗钱管控来源FATF, March 2026; Chainalysis 2026 Crypto Crime Report。FATF因此敦促各国要求稳定币发行方具备钱包冻结能力——这恰与中国禁止交易、英美加强监管形成三角对照。比较小结中国以刑事保护民事无效实现政策目标英国以财产承认追踪救济保护受害人美国/国际组织以牌照制度和反洗钱义务管控系统风险。四、结论冯某某诈骗案确立的分析框架——不是货币但是财产不保护交易但保护财产——是中国处理稳定币法律问题的基础范式。与英国独特财产形式判例、美国GENIUS法案的监管驯化模式相比三种路径的差异根植于各自的政策目标中国维护货币主权与金融稳定英国保护财产权利与司法救济美国巩固美元在数字支付体系中的主导地位。三者选择了不同的财产—货币坐标定位但均不否认稳定币作为价值载体的现实存在。附案例来源说明冯某某诈骗案2023-04-1-222-006收录于人民法院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属参考案例具有司法实践指导意义。英国 DAloia 案为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2024年9月12日判决案号未公开披露于中国可访问数据库但多家权威加密媒体及CoinDesk等有完整报道。FATF报告及Chainalysis数据来源于官方公开发布的2026年加密犯罪报告。Alpha Lawyer检索库需您自行操作检索如其中存在与冯某某案不同的稳定币案例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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