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一条也算是我们之前最开始自然人介绍就说过的当有人用法律字据或遗嘱赠与未出生胎儿财产时这些法律文献是生效的。因为按规则胎儿也拥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这后面补充了如果因意外未能顺利降生那么它胎儿时期的自然人权力会被全部收回之前赠与继承的法律依据会全部不生效。赠与继承的财产会重新回到所有人手中如果是遗嘱那么就由法律处理。